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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2012-04-26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北京市地震局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GDC-201204131431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04-25 16:15:55
项目名称:  北京市地震局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4131431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4-13 09:13:52 送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8号
截止日期: 2012-04-20 09:13:52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15
采购人: 北京市地震局 成交供应商: 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力 联系人: 谢瑜/吴俊涛
联系电话: 62614853 联系电话: 010-88258755/88258653
电子邮件: wl@BJSEIS.CN 电子邮件: bjcyzg@126.com
纪检监察电话: 62614150
资质要求: 须中央采购供货商;集成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系统集成设计与制作经验,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者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
采购单位备注: 详见附件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此次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提供送货、安装和调试,免费现场设备使用培训。 2、所有设备及配件为原厂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享受三年质保服务。 3、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故障服务为10分钟响应4小时解决问题,若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需提供相应备机。(与市应急系统相连) 4、维护、维修本系统中非本次竞价采购的设备。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音视频、灯光、多媒体影音系统工程和代理品牌批发、零售及系统集成于一体的专业系统集成公司。公司致力于专业音响系统工程、专业灯光系统工程、多媒体电子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监控安防系统工程、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工程等业系统的开发、设计、销售、安装、调试、维房和咨询、培训。公司在取得诸多世界著名品牌的代理权及设计、施工的认可,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力雄厚,以承揽大中型工程,具有很强的系统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能力;并与国内外的其他专业系统工程工程保持良好的合作与沟通。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产品生产商建立了代理或合作关系;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创业之光公司将一如即往地秉承保质量、讲信誉、重服务的一贯宗旨,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技术、一流的工程、一流的服务;公司坚持以信誉为基础、高新技术为导向、市场开拓为突破、客户满意为宗旨的方针,以技术精、素质高、服务及时周到而深受广大用户的信赖。公司拥有各类专职业务,设计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其中一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和施工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前、售后技术服务。公司始终坚持客户第一,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注重把先进的技术和产品与客户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把提供富有创意的专业化设计和精品工程与客户的投资回报效益结合起来,用精湛的技术和体贴的服务赢取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报价总金额: 163,432.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创业之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63,432.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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