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GDC-201204111756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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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广州汇众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2-04-17 13:23:37 |
项目名称: |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20411175600001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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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2012-04-11 08:49:31 |
送货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南路1068号 |
截止日期: |
2012-04-17 08:49:31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
采购人: |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成交供应商: |
广州汇众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杜晓乐 |
联系人: |
陈泽坤 |
联系电话: |
0755-84498311 |
联系电话: |
020-22001191、22001192、22001193 |
电子邮件: |
annieie@163.com |
电子邮件: |
hz_martin@163.com |
纪检监察电话: |
0755-84498071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单位为深圳地区供应商或在深圳设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非本地区投标人须提供在深圳地区设有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厂生产并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产��,并出具相关证明。在提交设备的同时能提供相关质量保证承诺。一年包换,三年保修。 3、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方的软件兼容。 4、中标方须在确定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5、以上要求的网点证明材料、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在投标时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者将做废标处理。 |
采购单位备注: |
1、为保证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单位为深圳地区供应商或在深圳设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非本地区投标人须提供在深圳地区设有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厂生产并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产品,并出具相关证明。在提交设备的同时能提供相关质量保证承诺。一年包换,三年保修。 3、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方的软件兼容。 4、中标方须在确定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5、以上要求的网点证明材料、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在投标时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者将做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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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服务承诺: |
1、对于我公司提供的所有设备,提供免费上门现场安装服务,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直到正常运行。 2、对于我公司提供的所有设备,按厂家给予的保修期提供免费上门现场技术服务。保修期内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公司负责,但人为事故除外。 3、我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客户的技术服务请求,建立技术服务档案卡,每次服务后填写《技术服务记录卡》。 4、公司设有7天24小时热线电话或传真,并将指派有经验的工程师24小时待命以便为用户提供紧急支持,随时免费解答客户的问题并随时上门服务。现场维护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的申请,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超过2天。5、所有配套产品均以设备厂商提供随机附送产品为准。 6、我公司对客户的系统管理人员免费咨询或现场培训。 |
供应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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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我公司一直专注于为政府行业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集成服务与分销业务。是CICSO、IBM、HP、DELL、佳能、理光、夏普、优派、三星、索尼、日立、富可视、三洋、爱普生等众多知名厂商的行业核心合作伙伴。 我公司一直以"诚信品质、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在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软件设计、开发、维护、网络系统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是IT界优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供应商。 我公司拥有一批专业化的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队伍。拥有各厂商权威认证工程师多名及解决方案专家组,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专业技术和服务起到有力保障。向客户提供系统化、多元化、层次化的优质服务。 |
报价总金额: |
59,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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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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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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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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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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