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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媒体通讯系统采购项目

2011-10-24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媒体通讯系统采购项目(GDC-201109080851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1-10-24 11:30:18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多媒体通讯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109080851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09-08 10:50:29 送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
截止日期: 2011-09-19 10:50:29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42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成交供应商: 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建平 联系人: 岳珍
联系电话: 0591-87065399 联系电话: 010-58205999-368
电子邮件: zfcg2@fjciq.gov.cn 电子邮件: yuezhen@eyou.net
纪检监察电话: 0591--87065232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是厂商正规经销商或代理商,或者是可以基于所投产品进行二次开发的软件企业。竞价时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随附件上传。(二)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亿邮售后服务体系 亿邮有长达12年至今维护近4000套不同行业通讯系统的维护能力和经验。通过流程化support系统提供为每位用户建立独立的维护档案和维护计划。由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根据服务等级提供。售前部门对系统实施、安装和测试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亿邮系统售后维护部门为客户提供实时的系统维护与升级服务。包括技术支持,故障处理,特征库和病毒库升级,同时支持手动或自动在线更新方式。服务等级办公时间电话支持:客户可每周一至五(9:00am 至 6:00pm), 拨打亿邮客户服务热线请求提供支持, 支持次数不限。010-58205999-技术支持部或400-669-6636。在非工作时间提供专职工程师7×24小时电话联系方式。服务的优先顺序及回应时间:拨打电话请求支持时,客户应说明时间优先顺序:紧急,严重,及不严重:紧急情况:指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电话支持人员将立即做出响应,并由专人在半小时内通过远程访问对系统进行维护以及电话支持。严重情况:指系统受损严重的情况。电话支持人员将立即做出响应,并由专人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拨号访问对系统进行维护。不严重情况:支持人员将在受到请求之后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技术人员如果不能通过电话方式解决问题,在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解决故障。远程拨号访问:指在用户协助下,通过互联网络,以加密的方式直接访问系统的远程检查与诊断。在维护期内提供7×24电话线上值守服务。 服务承诺乙方提供包括系统的技术支持,故障处理,特征库和病毒库升级,同时支持手动或自动在线更新方式。乙方将提供电话、EMAIL、传真、WEB等维护方式,电话为7×24×365小时热线支持服务。服务请求将在1小时内给出实质性的答复。乙方对提供的所有产品实行1年的售后服务,服务期过后,提供日常运维咨询服务。在维护期内,对于产品缺陷,乙方将保证主动通过升级或更新的方式予以解决,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升级或更新产品对用户的影响,同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协助予以解决。在维护期内如原厂商推出该产品新的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必要,原厂商将以书面方式详细描述新版本主要增强的功能和改进,同时提供升级或更新。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包含所提供产品中的第三方产品的售后服务。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 50,1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50,1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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